抢劫假释条件-抢劫假释改释条件
要是光有牢底坐穿,那叫“假”,没那个特殊的理由,犯人连个饭都吃不上,还得扣着抵扣刑期。 实际上这行里也不是干啥都放得。
比如有人干了一辈子,天天在牢房门口晃悠,有人是出于家庭忒惨,为了孩子得活下去,哪怕日子悲伤也得把法棍扛肩上,这种“特殊情形”在法庭上说就是“确有悔改表现”,法官听着都认定他改得好,哪怕他那会儿抢人抢得挺狠,最终判刑打折放出来。但大多数情况不中,你得看着自己手里的枪,看着手里的刀,看着那些被抢走的钱包,哪怕它们在别人手里,你心里也不能亮着同样的光。 特别得注意,那种“初犯、偶犯”不算啥,就算是你第一次犯,要是手段特别狠,把啥都抢光了还不顾后果,那就算你年纪大点,也判不了假。
这年头抢个小东西都嫌多抢点算本事,要是为了图便宜,把人家的东西抢了还想回去,那这“悔罪”二字根本成不了字。 举个例子吧,隔壁老王那会儿是个混混,家里穷得叮当响,为了不被债主追,从早上忙活到晚上,抢过几回货,还抢过人。结局呢?牢里坐得挺开,但那些抢来的钱和物,依法要追回来,还得扣掉他的刑期。
为啥?出于人家心里早就把“抢劫”刻进骨头里了,哪怕过了四年,那股子狠劲也出不来。
你看这老王挺惨,但能立马放出来?肯定不中。
这法律不是给人留后路的,是给那些真能改好的人留条活路,要是真改了神,那才是真得放。 再说点别的,有些人在家里被打得半死,发誓要报仇,就把牢房当成了开枪的地方。
这种时候,哪怕你干了十年,人家看了你一眼,那眼神里全是“你还有命吧?”的意思。
这时候的“悔罪”,实际上是个伪命题。人家根本不在乎你是不是改了,你哪怕认罪态度再端正,人家只要认定你悬,就没法让你出去。
故此那些想借着牢底坐穿来洗白的人,实际上那些日子过得比外面还累,就是拿命去换那张“无罪”的假纸。 还有个细节,你想想人家抢东西的时候,那是拿命在抢,人家那是用命换来的。你抢了人家东西,那是拿钱去买命。
这两条路,一条是送死,一条是捞钱,性质根本不一样。你要是为了私欲,把命也搭进去,那这辈子早就不配享受,别说假释了,说不定最终还得重新判刑。 故此啊,想找个路走,就得守规矩。别当作只要坐过牢,下次就没饭吃。你得看着自己目前的双手,是不是干净利落了?心里是不是没那火气?要是还残存着那股子想抢的劲,那就算你坐得再满,板凳再热,也坐不出假。法理的事,得看真心,真心了,路才宽;心没变,那唯一的结局就是还得蹲得再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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