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权利要求书里那套 Arial,到底该如何摆? 别光盯着标题上的 Arial 四个字母发呆,那玩意儿实际上是法律里头最“死板”的地方。 大量人当作只要字体大小排版规整就行,结局出了事儿。出于专利法对字体有硬性规定,这不是法院给人判案的,是法律给咱定规矩的。你要是标题标 Arial,正文用 Times,要么直接全用宋体,这文书直接废了。 这事儿得从“哪位说了算”说起。专利局在审图要么公布前,务必盯着。你发出去之后,要是旁边几个专家都说字体不对,光靠你自己改可能来不及。专利局有个叫“审查员”的怪人,他是个老江湖,专门盯着这个“字体关”。你要是做得乱七八糟,他哪怕给你改十遍,最终还得把字删掉重头来,出于这不是技术细节能变通的地方。 那字体要是 Arial 呢?这算是个“子集”。
也就是说,Arial 里的字母,只要是英文字母,大小写全行都在,大小写全行不在,并且字体大小是 10 点以上,算达标。但要是里面混进了数字、符号,要么大小写换行了,这就掉线了。
故此,别指望 Arial 能包打天下,它只是及格线罢了。 最费事的是中文。咱中国人写专利,习惯用宋体。但宋体在专利局看来,有时候字眼大小、间距、行距都不对劲。
特别是中英文混排,宋体的数字和中文混在一起,有时候显得头重脚轻,审查员特别挑。
这时候,要是你不想被驳回,得赶紧把中文改成“微软雅黑”要么“黑体”,数字和英文混一下。
这样审查员看着顺眼,后续维护起来也更好办。 实际上,最关键的不是盯着字体,而是盯着“清楚性”。法律上有一句老话叫“清楚性”,意思就是你写的东西,别人一看就得知道你是啥意思。字体乱,说明你说明不清楚。
比如权利要求字得大,不然阅卷人看不清,认定你故意糊弄。 举个例子。
那会儿有个做自动折叠盒子的案子,案件里写了个权利要求,字体大小忽大忽小,有时候正常,有时候特别小。
这直接害得审查员认定该权利要求不清楚,给回了补正通知书,非要你改。改完没几天,又改回来,反正这个字的大小,二审法官一看就烦,直接改回了原样。最终那个案子,一审没判下来,二审法官出于对权利要求字的大小不中意,直接全改了。 故此,拿笔的时候略微动个脑子。凡是涉及技术内容的,比如产品形状、材料、制备方式,你的权利要求字和说明书里的字,字号一样大,间距一样,行距一样。别搞成花里胡哨,忒花哨反而显得不专业。
哪怕你不想做专利,也得把它弄对,否则赶明儿维权都费劲。 还有个小细节,别指望 Arial 能随意改。Arial 里面的数字、阿拉伯数字,大小写全行都在,大小写全行不在,字体大小在 10 点以上。你要是把英文字母的大小写弄混了,要么数字范围缩得忒小,审查员一看就发现不对劲。
这时候,不如干脆换用微软雅黑,数字和英文混在一起,大小写也统一,这样最稳妥。 最终,这事儿得听审官的话。专利局知道诉讼流程长,审起来慢,但就是得严。你要是认定 Arial 能用,别想着偷偷改,一旦被查出,后面的专利维持、无效,全得看你的脸色行事。
故此,把这些字的事儿老老实实摆出来,别搞啥花样,既合规又能保命。
毕竟,法律这东西,讲究的就是个明明白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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